遲出糧問題
本人於23號離職公司,已給予7日通知期
離職通知書寫明如果出尾糧自動轉賬需要等多一,
兩日先出糧
今日去 check戶口,發現仲未出糧,詢問經理
佢堅稱填自動轉賬一定係7號先出糧,
但係我張離職通知書冇講過
想問我應該點做?
本人於23號離職公司,已給予7日通知期
離職通知書寫明如果出尾糧自動轉賬需要等多一,
兩日先出糧
今日去 check戶口,發現仲未出糧,詢問經理
佢堅稱填自動轉賬一定係7號先出糧,
但係我張離職通知書冇講過
想問我應該點做?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萬元及監禁 3 年。
建議:儘快聯絡前僱主,向前僱主重申法例要求,催促有關出糧事宜,無論銀行過數定或是親到取票,必盡火速完成清付工資。不果,或可考慮提告。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