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更改星期六要上班
10年前見工時,口頭講無需要返星期六,無簽合約,但一直有比MPF.
今日突然通知更改話要返每個星期六,
請問於無正式合約情況下,
僱主可否直接更改上班時間?
如不想改動而拒絕被解僱, 可否從法律途經取得賠償?
10年前見工時,口頭講無需要返星期六,無簽合約,但一直有比MPF.
今日突然通知更改話要返每個星期六,
請問於無正式合約情況下,
僱主可否直接更改上班時間?
如不想改動而拒絕被解僱, 可否從法律途經取得賠償?
多謝 閣下查詢。如符合法例條件,有權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但需要留心,僱主有關會以條例下的「正當理由」反駁。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