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通知期內曠工
僱員10月16日遞辭職信, 根據合約要合予公司一個月代通知期, 即最後工作日為11月15日。
但僱員從11月開始請病假:
11月1日 星期日休息日
11月2,3日 病假有醫生紙
11月4日 上班
11月5,6日 病假有醫生紙
11月7日 曠工(沒有致電公司請假亦沒有病假紙)
11月8日 星期日休息日
11月9,10日病假有醫生紙
僱員11月7日曠工, 公司是否不用出此日薪金,另可再扣僱員一天日薪作為代通知金?
僱員10月16日遞辭職信, 根據合約要合予公司一個月代通知期, 即最後工作日為11月15日。
但僱員從11月開始請病假:
11月1日 星期日休息日
11月2,3日 病假有醫生紙
11月4日 上班
11月5,6日 病假有醫生紙
11月7日 曠工(沒有致電公司請假亦沒有病假紙)
11月8日 星期日休息日
11月9,10日病假有醫生紙
僱員11月7日曠工, 公司是否不用出此日薪金,另可再扣僱員一天日薪作為代通知金?
多謝 閣下查詢。
1. 法例並無曠工定義,只有缺勤。
2. 按《僱傭條例》,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