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上班時間
份工有分 早班同夜班
我係返早班 早上7至晚上7點。
依家老細 要我改返夜晚 要我改晚上7至早上7點。
太過份,我己經做夠3個月,因為佢改時間 我即時唔做 有1個月代通知金嗎?。
請問 如果我唔照佢要求 唔做有1個月代通知金嗎?定要做多一個月當收左代通知金?
份工有分 早班同夜班
我係返早班 早上7至晚上7點。
依家老細 要我改返夜晚 要我改晚上7至早上7點。
太過份,我己經做夠3個月,因為佢改時間 我即時唔做 有1個月代通知金嗎?。
請問 如果我唔照佢要求 唔做有1個月代通知金嗎?定要做多一個月當收左代通知金?
多謝 閣下查詢。僱員如符合以下條件,有權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僱主解僱,申索法定權益。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詳情參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