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問題
雇主於本人離職後 ,出回713的補償
本人於該公司任職12年 ,
1 公司指追溯期為6年 ,所以只出了對上6年的713賠償 ,是對的嗎?
2 公司按比例扣除之前因713"多付"的薪金,可以嗎?
如可以 ,本人如果結論是收多公司錢 ,豈不是要俾公司扣人工?
雇主於本人離職後 ,出回713的補償
本人於該公司任職12年 ,
1 公司指追溯期為6年 ,所以只出了對上6年的713賠償 ,是對的嗎?
2 公司按比例扣除之前因713"多付"的薪金,可以嗎?
如可以 ,本人如果結論是收多公司錢 ,豈不是要俾公司扣人工?
1)YES
2)如經查核僱主真的多付工資案法例是可以扣回的,同樣地可追溯期期是6年。
多付扣錢﹖是怎樣計算﹖假如計算後,同事過去12月個月平均工資是比月薪+COMMISSION 高,即代表公司需要補回差異。 那如果是比較少,公司是否追回差異工資﹖ 應該不是的。 如果過去12月個平均工資高於月薪+COMMISSION 那公司是不合法補差價,如果是高於,那公司就沒有存在犯法情況,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