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號辭職,公司要求做到18號,否則例假唔記錢?
由於由於資料不全未能準確回答。
然而,假設通知期是7日,理應7日後離職,如果上司要求再遲多幾日離職,這需要與僱員協商。在工資計算方面按僱傭合約條款。僱員如符合以下條件,可「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法定權益。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由於由於資料不全未能準確回答。
然而,假設通知期是7日,理應7日後離職,如果上司要求再遲多幾日離職,這需要與僱員協商。在工資計算方面按僱傭合約條款。僱員如符合以下條件,可「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法定權益。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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