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合約沒有列明加人工安排
你好,我僱員合約內沒有列明加人工嘅安排。
僱主兩-三年都沒有加人工嘅安排。
過去一年因同事離職而安排了我永久兼顧離職同事的全部工作。
而我自3月一直和僱主商討,僱主終在今年12月口頭承諾話有得加人工,但至年尾遲遲未有回覆。
請問僱主有否違反勞工法例?
而假如稍有加幅,但加幅不合理,是否構成剝削員工?
依你所言,工作條件越發惡劣
1/ 國際條約/聯合聲明亦如同白紙,口頭承諾又豈可當真??
2/ 無奈社會現實:勞工法例無強制規定僱主必須加人工
3/ 辭工、轉工保平安,不息自強,是金子去哪裡都能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