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期間薪金追討
本人於去年3月入職, 期間HR多次計錯糧, 因為除星期日外另一天會於平日放假, 每星期也不固定, HR每星期會負責更改我們的假期紀錄, 但因為沒有修正,以致把我放假的日子因沒打卡而當成缺席, 我亦疏忽沒有Check出糧是否準確, 現在發現再找HR時稱相隔太久未必能討回欠缺薪金, 但我覺得不合理, 請問勞工法例會在職期間會有追溯期嗎?
1/ 我亦疏忽沒有Check出糧是否準確 → 即係確認無出錯糧係事實
2/ 沒有修正,以致把我放假的日子因沒打卡而當成缺席 → 即係確認缺席係事實
你試下追,「誰主張誰舉證」,唔好抱太大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