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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問題

by kat @, Wednesday, April 17, 2024, 14:06 (688 天前)

我受雇於一間公司作為part-time六星期,在六星期後收到即時解僱的通知,期間除了最後一星期都滿足每周工作18小時的條件,請問可以定義為連續性合約嗎? 如果是非連續性合約也有通知期嗎?
事前並沒有簽定任何合約,也沒有既定的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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