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未到職 想離職 洗唔洗賠代通知金
6月7日簽約 即日生效合約
到職日期8月19日
「此聘約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若校方或僱員提出解約,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若未正式到職或通知期不足而終止聘約,則需支付對方相等於兩個月薪金作為賠償。」
呢句係合約原文,想問下如果我係到職日期前兩個月即6月19日通知校園不到職,我是否需要賠償兩個月薪金?
6月7日簽約 即日生效合約
到職日期8月19日
「此聘約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若校方或僱員提出解約,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若未正式到職或通知期不足而終止聘約,則需支付對方相等於兩個月薪金作為賠償。」
呢句係合約原文,想問下如果我係到職日期前兩個月即6月19日通知校園不到職,我是否需要賠償兩個月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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