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假期年工作少於3個月所以沒有年假?
按呢個計法,假設我本人并非共同假期年,而是個人計算一個leave year,
從2024年1月1日入職,工作至2025年3月29日,
因入職第二年未滿3個月,那麽我能帶走的離職薪酬僅只有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7日年假嗎?
而2025年1月1日至3月29日的累積年假都不予計算嗎?
按呢個計法,假設我本人并非共同假期年,而是個人計算一個leave year,
從2024年1月1日入職,工作至2025年3月29日,
因入職第二年未滿3個月,那麽我能帶走的離職薪酬僅只有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7日年假嗎?
而2025年1月1日至3月29日的累積年假都不予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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