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低服務期限賠償金”合同條款
非常感謝。若僱主藉此故意拖延辦理離職流程或不配合提供相關證明以及下家背調,是否違反相關條例?可以採取什麼方式維權?
最後一期工資必須於離職七日內發放,如有拖延則屬違法,可向勞工處求助
至於相關證明,僱主需提供IR56F予僱員報稅之用,其他證明例如在職證明並無硬性規定要提供
下家背調也一樣,沒有規定必須配合
非常感謝。若僱主藉此故意拖延辦理離職流程或不配合提供相關證明以及下家背調,是否違反相關條例?可以採取什麼方式維權?
最後一期工資必須於離職七日內發放,如有拖延則屬違法,可向勞工處求助
至於相關證明,僱主需提供IR56F予僱員報稅之用,其他證明例如在職證明並無硬性規定要提供
下家背調也一樣,沒有規定必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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