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累積問題.
公司合約講明最多可以留3日年假到下年
但係我打去人事部問的時候, 他卻說沒有累積年假這回事, 並要求我在今年年底前清晒今年的年假, 但我從來都沒有收到通知有關取消累積年假的條款...
而且他也引用勞工法說年假是不能累積, 不放就取消, 也不能用以工資代替年假
但我看過57條法, 它好像並沒有明文指出不能累積年假, 只有指出 - 僱主可指定任何連續十二個月為其所有僱員的共同假期年作合併年假之用
而以工資代替年假這條, 只要超過10天年假就可以要求把多過10天的年假用工資代替
1. 請問今年是一定要清晒年假嗎?
2. 那合約條款可以留3日年假到下年已經廢了嗎?
3. 可以單方面改條款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主要都是合約上的問題,問題1.今年是否一定要清晒年假?年假是否每年清算,是需要視乎合約以定,因此閣下合約有留3日年假到下年的訂明,就需要根據合約內容處理。問題2、3.合約條款可以留3日年假到下年是否已經廢了及可以單方面改條款?合約條款的更改是需要僱傭雙方合意的,公司是不能單方面更改。因此公司單方面更改合約,閣下是可以向公司進行追討的。如需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