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申請停薪留職
《僱傭條例》中並無“停薪留職”的條文,一般情況是僱主或僱員因應自身情況向對方提出停薪留職訴求,並無任何時間限制,最終要交由雙方達成協議為準(合約範疇)。
假設公司批准容許僱員停薪留職,期間除休息日不能享有薪酬外,僱員是可以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內法定假日薪酬、年假累積等法定權益,至於醫療保障我亦認為亦應如上述一樣,理由是停薪留職並沒有中斷“僱員年資”,僱員仍屬受僱的。
根據現行法例,若僱主於僱員無薪病假期間解僱他,不屬於違法。當然,一旦公司在無薪病假期間採取解僱僱員行動,就必須支付解僱補償,包括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按比例年假薪酬及年終酬金、長期服務金等(如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