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一問
我是一名私人司機,上年8月27日入職,對方是上市公司,入職時有簽約,講明3個月試用期,但去到11月26日試用期結束,公司只說我可以繼續上班,沒有再同我簽約。於是我一直上班到昨日,近日僱主所住樓層有多戶確診,但他叫我接送他兩名鄰居,這兩個鄰居不是他公司的職員,雖然我平時也接送老闆的家人出入,但現在疫情非常時期,我拒絕了他接送鄰居的要求,他問我是不是不想工作,我說了離職,請問此情況我需要給代通知金他嗎?我跟他現在是沒合約的,可不可以即日離職呢?
我是一名私人司機,上年8月27日入職,對方是上市公司,入職時有簽約,講明3個月試用期,但去到11月26日試用期結束,公司只說我可以繼續上班,沒有再同我簽約。於是我一直上班到昨日,近日僱主所住樓層有多戶確診,但他叫我接送他兩名鄰居,這兩個鄰居不是他公司的職員,雖然我平時也接送老闆的家人出入,但現在疫情非常時期,我拒絕了他接送鄰居的要求,他問我是不是不想工作,我說了離職,請問此情況我需要給代通知金他嗎?我跟他現在是沒合約的,可不可以即日離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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