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感染前已遞辭職申請表格,一個月通知期內請病假

by Chan Lai Fong @, Tuesday, March 01, 2022, 19:11 (1469 天前)

我在此公司工作了1年2個月,於2月17日遞表辭職,卻在2月20日染疫。
老闆表示,在染疫隔離這14日不會用作計算通知期,但會當病假或無薪假。

請問是否合理?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