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產假及有薪病假計算
1.如果在公司請不多於連續4日病假的話有全薪,這些日數會否於政府規定的累積有薪病假日數中扣除?
若果會扣除的話,我只累積到3.5天,但我放了4天病假,薪金會如何計算?
會3.5天有4/5疾病津貼,剩下0.5天會無薪嗎?
2.另外,如果累積有薪病假已用盡,產檢日子是否無薪?
1.如果在公司請不多於連續4日病假的話有全薪,這些日數會否於政府規定的累積有薪病假日數中扣除?
若果會扣除的話,我只累積到3.5天,但我放了4天病假,薪金會如何計算?
會3.5天有4/5疾病津貼,剩下0.5天會無薪嗎?
2.另外,如果累積有薪病假已用盡,產檢日子是否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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