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問題
本人3月份時,因工作量大減,跟公司協商下有放大假加無薪假。
在工作忙碌時會回公司幫忙,所以有時一星期都有幾日返工。
由於計糧問題,所以今個月才扣回3月薪金。今個月公司先話只要該星期有放無薪假,就算一曰都好,
當星期都不會有休息日薪金。
我上年有放過1~2日無薪假都無扣休息日。我係月薪長約制,合約都寫明有薪休息日。
雖然我都明一星期如果返得1日工未必有有薪休息日,
但有時我一星期返到4日(每日返8小時,即32小時,原本一星期係返44小時)多過一半都話無,
想問勞工法例有無話可以點計?
另外,勞工法例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係咪連續返夠7日先有?
Thank you
《僱傭條例》規定,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
意思是七日裏面其中一日要係休息日。
至於休息日是否有薪,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法例無明文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