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被罰款問題
因為公司規定大假7日前就要請,如有急事少過7日請假,就當事假咁計
事假除左扣返大假/扣一日糧之外,仲要另外罰錢
問公司點解要罰錢就話員工守則有講要罰想問下其實公司係咪只可以扣除缺勤時間即係事假當日嘅人工,唔可以另外罰錢架?
即使員工守則有寫,但係基於法例,就算佢有寫,係咪其實都係犯法?
想問下其實公司係咪只可以扣除缺勤時間即係事假當日嘅人工,唔可以另外罰錢架?
因僱員缺席而作出之扣除。所扣除之金額應按有關僱員所缺席的時間比例計算;任何僱主非法地扣除其僱員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100,000元以及入獄一年。
即使員工守則有寫,但係基於法例,就算佢有寫,係咪其實都係犯法?
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