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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問題

by YC TAM @, Thursday, September 01, 2022, 11:53 (1284 天前) @ C.

有一份新工作簽合約時說明一旦簽約,如果之後拒絕offer需賠一個月薪水,
而且這份工作沒有試用期,一入職時如要辭職則需兩個月通知或兩個月薪水支付,
請問這樣是合乎法例嗎?

如雙方在上班前,經雙方同意協商而定立,上述條文均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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