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問題 by YC TAM , Thursday, September 01, 2022, 11:53 (1284 天前) @ C. 有一份新工作簽合約時說明一旦簽約,如果之後拒絕offer需賠一個月薪水, 而且這份工作沒有試用期,一入職時如要辭職則需兩個月通知或兩個月薪水支付, 請問這樣是合乎法例嗎? 如雙方在上班前,經雙方同意協商而定立,上述條文均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