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
可以。
抵銷程序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1)僱主已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2)僱主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支付須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員亦有權向僱主追討差額。
當僱員申請抵銷時,受託人會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僱員有權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僱主並未向僱員發放該筆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