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薪年假點計?
1. 年假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期計算,須要數算日數
2. 聽你咁講,似乎假期年是以「6月1日至到翌年5月31日」為一個假期年,定係以同事入職周年再為假期年??你要攪清楚
3. 由6月1日至到9月1日,剛好 93天(3個月又1日),以當時按比例計算,當一個一完整假期年有薪年假日數為 14 x 93 ÷ 365 = 3.56天 (如以「放假」形式給付,須進位至整正數為4天;如同事遑職以有薪年假薪酬給付,計算結果取小數點後兩個位再乘以每日平均工資。)
1. 年假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期計算,須要數算日數
2. 聽你咁講,似乎假期年是以「6月1日至到翌年5月31日」為一個假期年,定係以同事入職周年再為假期年??你要攪清楚
3. 由6月1日至到9月1日,剛好 93天(3個月又1日),以當時按比例計算,當一個一完整假期年有薪年假日數為 14 x 93 ÷ 365 = 3.56天 (如以「放假」形式給付,須進位至整正數為4天;如同事遑職以有薪年假薪酬給付,計算結果取小數點後兩個位再乘以每日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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