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工資
我工作間公司正在做遣散計算準備結業,老闆話員工之前未放的大假就由佢不用計算,但公司大部分員工都累積了約四五年的大假未放,想請問:
1.僱主是否可以單方面做此決定?
2.年假及勞工假的追討有年限嗎?
3.有員工因疫情曾放無薪假4個月,請問在計算他的遣散工資時需要剔除這4個月的年資、年假及勞工假
嗎?
4.去勞工處追討欠薪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如果只有僱主每年幫僱員提交的報稅資料呈交勞工處夠料嗎?
我工作間公司正在做遣散計算準備結業,老闆話員工之前未放的大假就由佢不用計算,但公司大部分員工都累積了約四五年的大假未放,想請問:
1.僱主是否可以單方面做此決定?
2.年假及勞工假的追討有年限嗎?
3.有員工因疫情曾放無薪假4個月,請問在計算他的遣散工資時需要剔除這4個月的年資、年假及勞工假
嗎?
4.去勞工處追討欠薪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如果只有僱主每年幫僱員提交的報稅資料呈交勞工處夠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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