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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病假

by YF @, Sunday, December 11, 2022, 19:45 (1182 天前) @ YF

你好!我剛剛入職一間新公司且期用期為三個月,現時我已在公司工作超過兩個月但未滿三個月及每星期工作18小時以上。由於我與公司簽訂之僱傭合約已列明沒有”有薪病假”,但我剛確診新冠肺炎並需要隔離5天或以上,請問這個情況下我可享有4/5之有薪病假嗎?

根據下列勞工法例,而我簽訂的僱傭合約視病假一律為無薪,那請問是否有抵觸呢?即只要我的病假超過4天以上,儘管合約列明無薪病假,而我有足夠的有薪病假累積下來,公司都需要支付員工4/5薪金嗎?

問題補充:
病假可以用扣除年假取代嗎?當員工請4日以下的病假時公司會優先扣除員工的有薪年假,當扣盡有薪年假後再將病假視為無薪假,請問有觸犯勞工法例嗎?
煩請解答,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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