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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問題~懷疑不公平對待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December 06, 2014, 10:48 (4108 天前) @ Kate

本人在某forwader 公司9 個多月, title 是senior sales Executive , 在11 月28 日交信離職, 一般forwarder sales 在行內是讓員工提早離開, 發薪至最後一天, 原因是因為sales 有機會會拿公司客人資料~ 上司一直口頭答應可以提早讓我提早離開, 但是一直沒有說實日子, 也口頭在電話說過可以不用賠錢,就可以離開~ 於是我在信寫了9 dec last day. 另一天, 他叫hr 跟我說, 上司也在場, 說因為contract 寫了1月通知 ~ 所以我提早走, 要賠償離職那一天之後直到交信後一個月後的日子~ 聽到後~我改了last day 為16 dec, 因為我不想賠咁多元$$$ , 我28 / 11 resign , 我說了16 dec last day, 公司要我賠償17 dec- 27 dec 人工的錢比公司, 沒有理會口頭承諾, 我問了其他以往離職同事的情況~ 他們也是提早離職, 不用賠$$$, 我覺得上司反了承諾, 和受不公平對待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情況,合約規定了一個月通知金,在離職時便需要依照規定處理,除非公司與閣下另有協議及閣下能有協議的證據作証明,否則公司是有權根據合約申索閣下,因此以閣下的情況,如閣下沒有公司與閣下的協議的證據作証明,最好是完成通知期,方能避免支付代通知金。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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