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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辭職需14天通知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December 08, 2014, 09:40 (4106 天前) @ A

你好,我剛入職一家公司,合約上寫試用期內僱員自動離職需14天通知期,但一般第一個月試用期內離職應可即日通知的,請問這家公司本身合約是不是有問題?但我是簽了名的。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的問題主要是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合乎連續性合約,在試用期首月被解僱,無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在試用期第二、三個月被解僱,是根據合約條款,但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果過了試用期或者沒有試用期,則是根據合約條款,但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但如果過了試用期或者沒有試用期及沒有合約規定,則不少於1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因此閣下的合約在第一個月是有違僱傭條例的,但在試用期第二個月開始是可以成立的。如需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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