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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安排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February 12, 2015, 18:37 (4041 天前) @ KK

你好 我已參閱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安排
該處列明年初一二三為法定休息日
假若公司以薪金作為補償但未經僱員同意 是否違例?
另外 又以農曆新年為例 假如僱主通知年初一
二三不能放假 但沒有另行通知該三日休息日於何時補回 這屬於違例嗎?
感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農曆新年初一二三是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是不能以薪代假的。而法定假日補假問題,根據僱傭條例,公司需要在法定假日正日前60天或後60天內作出補假,否則便屬違法了。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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