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解僱賠償問題
謝謝大家的回覆及幫助~
今早起床時間收到老闆的電話通知, 約我外出見面...
因昨天落機回來很累為理由我已拒絕~~
他再約我明天下午....
我給回應: [?]
老闆回覆: 見面同你傾吓你離開公司D詳情!
我回應: 唔明, 公司初九開工嘛? 改了今天嗎?
老闆回應: 明天見面再講?
我回應: 明天公司傾吧, 反正明天都見~~~
之後,
老闆回覆...
你明天不用回公司傾, 明天下午在外面見面再跟你詳談判!
在這情況下, 在WHAT'S APP文字上, 我仍未收到老闆或公司的通知要解僱我
回香港後亦未跟公司或老闆電話對話的~
我已在網上理財查看了銀行記錄, 沒收到公司的匯款或通知金
意思是 <終止合約後7天之內,支付解僱補償等的.. >
在這情況下, 我應該仍是公司的員工~
但現在老闆說初九不用上班, 明天見面講講....
在賠償及離職日子, 應該如何計算??
謝謝大家的回覆及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