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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金問題

by , Friday, February 27, 2015, 13:27 (4026 天前)

本人做物流 試用期只過2個月

是連續性合約全職員工

本人於1月8號入職 2月25號通知離職

合約上列明離職通知期為1個月

本人平均月薪8,500

2個月賺取工資合共15900

1.$6,800
2.$9100

所有福利3個月試用期滿後才可享用

由於本人即時在25號口頭離職

應支付7日通知金還是1個月的

那通知金是8500除30再乘7嗎

那勞工假期的資金又可以列入通知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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