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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金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February 28, 2015, 18:40 (4025 天前) @ 聰

多謝閣下的查詢,工作已超逾一個月的試用期,如合約上訂明一個月通知期,需履行合約的內容,離職期到是24/3便算是一個月通知期,如即時離職則以底薪計算為代通知金。
勞工假期的扣減與月薪工資計算是兩個不同項目,代通知金以月薪計算。如有其他問題查詢,可聯絡本會:2779 3766黃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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