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離職通知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rch 30, 2015, 14:23 (3995 天前) @ chengck

有沒有甚麼規定須在多少天內回覆?
如本人未簽同意,並直接遞上辭職信,是否按1個月通知期?
如本人遞辭職信,若公司不同意是1個月通知期,是否違法?
另假設,如屬公司HR失當而遲了給我更改通知期信件,我現在辭職是否不需要履行2個月通知期?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如閣下離職,須給予僱主1個月通知期。若閣下遞離職信後,僱主作出違法事項,可向勞工處求助。假如閣下收取的只是通知期的通知書,需簽署方為有效,如僱員未簽署,可口頭或書面僱主提出按原僱傭合約的通知期處理;於離職時,按原僱傭合約通知期處理。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