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病假津貼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pril 08, 2015, 17:09 (3986 天前) @ Ada

多謝閣下的查詢,疾病津貼適逢休息日需視合約規定休息日是否有薪,閣下的病假第四天是休息日冇薪,故此病假得三天。如獲四天病假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