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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pril 23, 2015, 21:00 (3971 天前) @ Rain

如已回應之法例要求,閣下要了解所指公司的5天有薪病假是公司制度上給予每年享有的額外福利,另方面公司需跟隨法例要求,如干犯可作檢控。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及「有薪病假的類別」部分)。
故按法例一天至三天的病假是不付合獲得有薪病假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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