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和年假
请问我之前弄伤手,请了五天病假,但其中两天公司本来已安排我放例假同劳工假,想问下我是否还享有医疗津贴(非工伤,是自己收工后不小心弄到的),和这五天的假又怎样算,算病假还是其他。
还有如果公司不合理安排我工作,我拒绝接受请辞的话,是否要一个月通知期?即时走是否要赔偿?(同一个老板的两间公司,不同业务,A结业,安排我去B)
还有我工作五个半月,一年七天大假,公司应该计返几多日假或薪酬给我?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如有薪病假適逢有薪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僱主須支付疾病津貼(3天全薪的4/5)有薪休息日(1天全薪)的薪金及法定假期(1天全薪)的薪金。
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僱員可不接受,如公司因此終於僱傭合約,僱員可追討僱主應有的解僱賠償,如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取的有薪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等。
以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可享有5.5/12*7=4天有薪年假。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