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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病假方法

by 張寶盈 @, Wednesday, April 29, 2015, 13:18 (3965 天前)

我是僱主,請了1名僱員.合約上寫明,僱員1年可享7天有薪病假, 亦需按pro-rata每月儲病假.

最近僱員爭拗, 話勞工法例規定, 每月可享有2天有薪病假, 並可累積, 因此不受合約7天有薪病假的限制.

請問勞工法例規定是否凌駕合約上的內容?如僱員根據法例請病假, 公司是否需要為該病假日付全數的薪金?

懇請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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