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假及代通知金計算
本人於五月四日交上辭職信,信上寫最後工作日期為五月十八日。但本人合約寫明要一個月通知。老闆並不肯確實回答我的最後工作日。請問我是否可以以五月十八日為我的最後工作日,謝謝
另外,根據合約的一個月通知期,本人的最後上班日應為六月三,另外本人有六日大假 (3日年假,3日補假),如果僱主要本人支付代通知金,本人於五月所得的人工是多少?
本人由上月九月開始工作,月薪是$1300(未扣除MPF), 十二個月糧,並無任可佣金或花紅。代通知金或大假補贘的日薪應以一年除365日計算,或一個月除30日,或一個月除22日計算?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