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公司合約問題

by rayman @, Sunday, June 14, 2015, 15:22 (3920 天前)

你好, 公司的合約列明依照僱傭條款,公司是規定試用期內一個月內辭職需七天通知,第二及第三個月內辭職需一個月通知,過試用期後皆是一個月通知,如果工作上有任何導致公司損失,僱員要承擔一半損失。但我朋友們都是試用期內一星期通知的,那個才準確,請指教。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