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約/違約金
老板話升我做經理,要簽死約2年,
如果在合約期內離職需要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另需賠違約金2萬俾公司,
想問根據勞工法例, 僱主係咁唔可以因此咁扣除違約金? 違約金有冇最高金額? 係咪僱主鐘意SET 幾多就幾多?
聽同事講如果你唔簽死約公司就唔俾你升職, 僱員應如何保障自己既利益??
(希望唔好得到你地話要僱主僱員雙方共識, 好明顯依家公司削減緊員工既利益)
我想知有冇法例保障我地D 打工仔!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無權非法扣除僱員的薪金,如僱員發現僱主非法扣除薪金,可向勞工處求助。
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本會建議所有僱員在簽訂僱傭合約時,須留意僱傭條例並未規定的部分,如違約金及在一定限期內不可從事相關行業等條款,由於在簽訂合約時,雙方自願及同意合約條款,如發生違約情況,僱傭雙方均有權就合約內容展開法律情序。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