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書面警告信
本人於今年6月22日參加公司安排的訓練課程,
期間因身體不適早退。
6月23日為公司編排的休息日。
6月24日,主管發書面警告信予本人,稱本人於6月22日曠工,予以書面警告以作警戒。
本人曾於22日通知當時在場職員才早退,但放24日卻因曠工為名收書面警告。
主管稱不接受任何解釋,亦不會收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
本人已經拒絕簽收警告信,
本人應該如何處理事件?
本人於今年6月22日參加公司安排的訓練課程,
期間因身體不適早退。
6月23日為公司編排的休息日。
6月24日,主管發書面警告信予本人,稱本人於6月22日曠工,予以書面警告以作警戒。
本人曾於22日通知當時在場職員才早退,但放24日卻因曠工為名收書面警告。
主管稱不接受任何解釋,亦不會收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
本人已經拒絕簽收警告信,
本人應該如何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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