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約後離職問題
假設我6月19日通知僱主將於8月1日離職(最後上班日為7月31日),根據原有合約,離職需給予兩個月通知期或一個月代通知金。
1. 請問代通知金是否相等於8月1日至8月18日的薪金?
2. 如僱主堅持要根據合約給予一個月薪金作代通知金,否則便會從法庭索償,我應該賠償一個月嗎?
謝謝
假設我6月19日通知僱主將於8月1日離職(最後上班日為7月31日),根據原有合約,離職需給予兩個月通知期或一個月代通知金。
1. 請問代通知金是否相等於8月1日至8月18日的薪金?
2. 如僱主堅持要根據合約給予一個月薪金作代通知金,否則便會從法庭索償,我應該賠償一個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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