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年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07, 2015, 19:29 (3897 天前) @ Lam

我有7天假 我想一次過放晒
但公司最長只批准我們申請5天假,而這5天假中亦包括星期六日
佢有權這樣做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有薪年假的放取須得到僱主批准,如僱主不批准,僱員應盡量與僱主協商。
僱傭條例規定,超過十天以上的有薪有假,在僱員要求的情況的下,僱主才可以薪代替。
有薪年假如不超過十天,可將不多於3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