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離職年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07, 2015, 19:32 (3897 天前) @ octavia17

本人6月30日遞交辭職信,7月29日為最後工作天,於14年2月入職,底薪加勤工﹑膳食津貼,沒有傭金但每年有花紅,每月十天假期,合約內註明每月有一天大假。

因從未放過年假,僱主將以補錢代年假,請問即是將底薪加勤工﹑膳食津貼再除以三十天或二十天計算?還是只以底薪再除?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假設閣下休息日為有薪,年假的薪酬應為過去12個月每天的平均工資,工資包括底薪、佣金、津貼、獎金等。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