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勞工法例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ly 15, 2015, 17:46 (3889 天前) @ kitttt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過左試用期後方可享用法例要求,合約如沒有試用期訂明,閣下可夠爆了4.1.18連續性合約,可向公司取得現有權益。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