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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病假

by YW_Leung @,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15, 11:58 (3825 天前)

你好,

僱員A在本公司於2015年9月10號為最後上班日。
而該僱員離職後,要求公司補償於2014年9月份的一次長達4天的病假.以及2013年10月一次長達6天的病假。

僱員亦已向公司提供該兩次病假的相關醫生證明書。

請問公司是否有責任要補償給予該位僱員1年前及2年前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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