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有關員工向公司賠款事宜
多謝閣下的查詢,入職時需了解合約中列明的有關條款,包括工作職能範圍及合約付則等。公司盤點核算是公司管理項目之部份,倘若每日都入數都不作準則,以盤點基數核算的差異,損失由下屬擔當賠償是不恰當的。除非各位員工都是老板。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 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就事情的問題涉及合約,不合理安排等等,有待參考,歡迎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