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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合約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10, 2015, 15:42 (3772 天前) @ wai

雙方釐訂合約須共同承擔責任。根據僱傭條例第70條,僱傭合約的任何條款,如看來使本條例賦予僱員的任何權利、利益或保障終絕或減少,即屬無效。如貴公司對員工表現贊許,以實際獎勵給予員工,另方面員工的表現是否達到理想作出扣減,員工是公司的寶貴財富,僱主必須待善待員工,是否酬情,仍需了解某些條件下而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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