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工傷程序
多謝閣下的查詢,打工仔在受僱工作期因工作以致受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補償責任。工傷意外導致喪失工作能力超過三天,須向勞工處呈報,限期為14天內。僱主應於付工資的相同日期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及有關的醫療費。如僱主按法例要求給予僱員因工作而受傷的相關保障,受傷員工可根據醫生指示休息病假至工傷休息病假完結,由勞工處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簽發評估證明書接受判傷。僱員與公司簽署合約要留意細節內容,確保利益不受損害。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