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工傷程序
僱主應於付工資的相同日期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及有關的醫療費。<<<<<僱主曾提出給予兩個月工資解決,但由於不知道受傷地方需時多久痊癒,故決定報勞工處,因我老公16/12工傷,正常15號出糧,是否無論何時報勞工處都應15號出糧?如勞工處得悉此事後,會寄一封信給我們嗎?如報勞工處後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做?
如僱主按法例要求給予僱員因工作而受傷的相關保障>>>>是否不等於工資?是額外的補償?
受傷員工可根據醫生指示休息病假至工傷休息病假完結,由勞工處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簽發評估證明書接受判傷。<<如除了工資沒有額外補償是否就不用待勞工處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簽發評估證明書接受判傷?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