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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未簽合約,工作未滿一個月想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04, 2016, 11:04 (3658 天前) @ henry

多謝閣下的查詢,入職時僱員應了解入職條例,如雙方有爭議時,雙方以僱傭條例為基商討,或交由法庭處理。如口頭上提及工作範圍也是口頭協議之一亦需遵守,若冇談及試用期,工作了兩星期而提出離職,雙方可進行協商解決,若工作不辭而別或會引起爭議。冇經同意下僱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扣除員工薪金。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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