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合约期前離職賠償

by jo, Friday, October 07, 2016, 14:14 (3441 天前)

与僱主分別簽了兩份合约,一份為3个月試用期臨時合约,當中沒有列明離職通知期,只列明若不完成3个月合約期便須賠償3个月人工;另一份為兩年约,當中沒有列明離職通知期,只列明若於合约期前離職便要賠3个月人工。
未做滿、3个月通知即時離職,請問代通知金是多少?同埋僱主可否申請索賠償3个月人工?謝謝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